短暂适应边疆气候与工作节奏后,我扛起了哈巴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履职重任,受院党组信任,挂职担任该部副主任。工作中,我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多起案件。遇到案情争议、定性难点,便逐条查阅法条与司法解释,反复研究推敲;遇到疑难问题,远在吉林的同事便是我坚实的“后援团”。一条连线跨越千里,一头连着哈巴河办案现场,一头连着吉林办案经验。我当好两地检察业务的“法治中转站”,融合两地办案智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真正的考验,来自一起合同诈骗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案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全部门干警协同攻坚,我埋首卷宗,逐笔核对账目、比对合同,细致完善审查报告。提讯期间,同步跟进记录讯问要点,配合办案人员逐步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最终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对卷宗中的证据逐一认可。这起案件让我深刻体会,援疆不是隔空指导,而是扎根一线、并肩办案。
另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同样让我印象深刻。犯罪嫌疑人在那仁牧场河边钓获多条北极茴鱼,公安机关以每条5000元认定价值并移送起诉。受理案件后,我们实地走访案发地周边村落,了解到当地哈萨克族群众虽知晓该鱼种为保护动物,但听闻按5000元一条计价时纷纷摇头:“太贵了,一条鱼哪值这么多钱?”。经检索法律规定、价格认定规范及阿勒泰地区类案裁判,我院重新核定价值为每条1250元。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鱼苗增殖放流,开展生态修复。我院综合全案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让我深刻认识到,办案不能机械司法,既要坚守法治底线,也要兼顾社情民意,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