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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三岁萌娃走失街头 检察官暖心 助力找家长
时间:2023-04-18  作者:王东蒙  新闻来源: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哈巴河县:三岁萌娃走失街头 检察官暖心

助力找家长


2023417日,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居民樊女士带着一面“人间自有真情在,爱心睿益暖人心”的锦旗,来到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及时帮助走失的女儿找到家人表示深深的感谢。

413日晚20时左右,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干部辛中华下班途中,在阿克齐镇迎春花苑小区北侧路段,发现有一名小孩在公路中间边哭边跑,来往的车辆不停从小 孩身边经过,非常危险。辛中华迅速将车停靠路边,上前将小孩带到路边安全地点了解情况。为了尽快帮助孩子找到家人,辛中华通过110报警说明了情况。

在安抚小孩过程中,辛中华了解到孩子不满四岁,在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幼儿园就读。想着检察院同事也有孩子在上幼儿园,辛中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孩子照片发给了单位的几个同事,检察官们纷纷通过幼儿园家长群联系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到五分钟,该院办公室主任沈芳联系上了这名走失孩子的母亲樊女士。在辛中华现场联系确认后,将孩子安全交给了家长。樊女士说:“当天幼儿园放学后已将孩子接回了家,但公司突然有点事,想着很快就办完,于是交待了几句,让孩子自己在家就去了单位,没想到孩子自己从家里跑了出来。下班时间路上车这么多,现在想想真后怕,幸亏遇到了好心的检察官,让孩子没有出什么事。”

类似的事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些父母外出购物、到单位加班时,会将年幼的孩子留在家里或车里,但此举显然是高估了孩子的独处能力。家长请注意:孩子独处时,可能会出现烦躁不安的情绪,加之对危险的识别能力弱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容易造成孩子迷失走丢或者其他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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