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出庭公诉能力,8月27日,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观摩解某某贪污、受贿案庭审,并邀请县直各部门党员干部参与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
直击庭审现场,敲响拒腐防变警钟
下午16时30分,法槌敲响。检察机关指控,解某某通过虚开发票冲抵借款的方式骗取公款4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现金108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对指控事实进行分类举证、质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实体和程序内容进行详细分析,清晰呈现了被告人利用职权,突破法律底线,触及贪污受贿红线的犯罪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争议的焦点发表了公诉意见,充分阐释本案定罪量刑的事实和依据,有力指控犯罪。
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对当前工程项目领域的腐败现象与犯罪特点进行了深刻剖析,教育引导被告人和旁听人员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注重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多维评议 强化出庭能力建设
庭审结束后,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召开庭审评议会,从语言着装、示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多个维度对公诉表现进行评议,在对出庭公诉人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还共同研讨了职务犯罪的共性问题、释明文书的规范写作问题等。
下一步,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庭审观摩评议为抓手,持续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同时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